茅台葡萄酒是茅台集团贵州省外投资在创办的唯一一家企业,公司正式成立于2002年7月30日,位于被国家命名为“中国酿酒葡萄之乡”和“中国干红城”的河北省昌黎县。今年三月份,茅台葡萄酒总经理钟怀利先生在成都春季糖酒会上宣布了“茅台葡萄酒酒庄”项目的正式启动,这意味着茅台葡萄酒将步入高端葡萄酒行列,走向国际化。
茅台葡萄酒之前一直采用集团logo
近日,茅台葡萄酒宣布更换LOGO,终于将集团logo还了回去,变成了适合葡萄酒主题的全新logo,里面还用了葡萄象形、易龙象形、元凤象形、日月更替、酒杯阴影变换等颇具文化属性和艺术张力的空间元素。
以下是官方对新LOGO的解读
传说中的天方国,有一对神鸟,雄为凤,雌为凰,满五百岁后,集香木自焚,复从死灰中重生,从此艳美异常,永不再死。 在雄伟孤傲的碣石山边,在阳光沙滩的黄金海岸,有一位“茅台公主”,螓首蛾眉,伏鸾隐鹄,在经历了13年的沉静之后,正以香木自焚之决心,用改革、创新、品牌,为自己再披新羽,演绎着数百年前凤凰涅槃、再舞九天的神话。 茅台葡萄酒新logo应运而生,杯中有喜悦,心中有世界。 大道至简,新LOGO用简单弧线和直线,勾画出凤凰、地球、红酒杯三个主体元素,设计感强,整体寓意为“国产葡萄酒与国际接轨,日新月异,蓬勃发展”,简约不简单。 左侧弧线抽象的凤凰,形成CHINA的字母简写“C”,寓意茅台葡萄酒根植本土,励志做好国产葡萄酒的信心;凤凰由下而上展翅翱翔在整体的标志中,寓意企业锐意进取的拼搏精神;凤凰俯首欲饮,则象征企业专注葡萄酒事业的决心;凤凰环绕地球,鲜明表达企业立足本土,走向国际化的发展理念;酒杯直述企业性质为葡萄酒企业,且在国内与国际接轨过程中,立足于全球视野。 新LOGO总体呈现出日月合璧、日月交辉、日新月异的图像,寓意企业磅礴发展的趋势,彰显了凤凰涅槃、再舞九天的气势。
以下为茅台葡萄酒全新的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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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6日,贵州茅台集团为维护茅台集团形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出台了相关规定,新出炉的标识也随之启用。
根据《贵州茅台集团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和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只能选择独家使用标识;茅台集团内部除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和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成员单位,只能选择使用共同使用标识。中国贵州茅台集团对外开展广告宣传、企业推介等商业行为时,可以选择单独或同时使用上述两件标识。
独家使用的标志:上方是红颜色,具有吉祥和红火之意。红色部分分布着一颗稍大的星星和四颗小的星星,与中国五星红旗相似,这体现出茅台酒的定位与产品档次。中间白色部分是一个M,是“茅台”的首写字母,也是“美”的意思,也是“名”的意思,M两旁各有4条红色丝带,在五行中红色属火,白色属金,火克金生水,就像怀孕的母亲在挤奶水,因此称之为玉女捧杯。设计师用母亲的乳汁作比,突出茅台酒的优雅细腻,酒体醇厚,口味悠长的特点。茅台酒是用赤水河的水酿制而成,赤水河曾有“集灵泉于一身,汇秀水而东下”之美称,所以设计师不会忽略水的元素,将蓝色置于底层,与八卦中的坎宫呼应。标识整体是圆形,象征圆满统一,上下三层分别为火、金、水。火克金,金生水,以生动灵性的水预示着茅台集团的渊远流长。天时、人和、地利三才圆满,突出企业的天贵人和,厚德致远的核心价值观。
共同使用的标志:在形态上为椭圆图形,由GJMT 这四个字母组合的,寓意“贵州茅台集团”,其中,G 代表“贵州”,J 代表“集团”,MT 代表“茅台”。整个图案外圈是红色,象征团结、开拓、奋进。图案内部是“MT”两个字母构成的蓝色酒樽造型,蓝色代表茅台博大精深的国酒文化,酒樽造型象征着茅台集团的主业是白酒,同时也寓意着茅台始终处于集团的核心位置,所有集团成员紧密团结在茅台周围。整个图案简洁流畅,整体象征着茅台的国酒地位永不动摇。